2015年7月1日星期三

人间十二月天----法律援助中心见闻录

今天随所里的律师去法律援助中心坐班咨询问题,遇到了数起劳动仲裁、一起继承法律问题、还有2件刑事案件。

声明:咨询内容的姓名等个人信息均已隐去,同时并未涉及到签订保密条款及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保密协议,故予以公开记录,希望能够记录多一些苦难,让感兴趣的多一些残酷的认识,通过发现丑的,也许能够帮助他们或认识到自己的美好.
大概内容如下:
劳动仲裁中有一个是20~40人被一家家具厂欠薪,欠了很久,老板写了协议书说延后几个月给,但一直未给,案件不难,这中间夹杂着一起刑事案件,一起去老板厂里讨薪的人讨薪过程中拦马路,然后警察来了以后把他们往马路边上推,推的过程中一名女员工被推倒,然后她就可能“本能”的用脚踢推她的人,没有踢到,然后就都站到路边了,等事情结束后,该女工和另外3名女工在当场找民警理论,说你推倒我导致我脚踝受伤,你们怎么说。民警说:那你们来我们派出所我们商量商量,然后到了派出所就被拘留了,其中一名女工因为在这过程中并未说话且和派出所认识其中一名女警,就直接放了,其他2个围观说话的,和要踢人没踢到的被检察机关批捕了。目前过去了3个多月,还一点消息也没有,其中一个男人每个月给他老婆送500块钱,还要被看守所(也许是另一个地方)的克扣50块钱作为过路费。批捕的罪名是妨害公务罪。

一个咨询工伤的,是她一个人做4个人的工作,当天晚上11点多,她在打扰卫生的时候摔倒了磕到了脖子,餐饮公司把她送到了医院,该女子来问了一个问题,说工伤认定那边的人说:你岁数大了就不能算工伤了。把我说的一愣,我说不应该吧,这个只要你工作的就算工伤,哪怕你60多岁了,然后看了她的材料,我想应该是告诉她手续不齐全的关系。我告诉她公司事后帮她申请了工伤认定,但需要你自己跑手续,这个目前还不到争议的时候,只是你需要跑全手续的问题,并不是不给你算工伤了。她走了。。。

另一个工伤比较惨,他在家具厂上班,然后左手只剩下食指,别的手指大拇指剩下细细的一截,其他全都没有了.他来问了半天,然后我理顺了基本情况,告诉他,他的公司在他休假过程中没有足额支付工资,但你现在的工伤认定公司是给你做了,你现在需要做的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要到鉴定委员会去,然后他这时候拿出鉴定委员会的资料.我心想,你知道啊,你又不是不知道,还是你真的搞不懂啊....反正我搞不懂他为什么都拿了资料还是要来问一下法律援助,可能是对整个社会的不信任,在社会吃了太多老实人的亏,我就告诉他你要赶紧做鉴定,做了鉴定才能根据残疾等级赔付你伤残费用.

继承的案子比较有意思,一个女子和台湾男子结婚,然后台湾男子去世,男子子女都是台湾人.数年前把父亲的骨灰接到台湾后,就和该女子断绝了来往.但该男子银行中有一笔1万多元的存款,该女子想要把它取出来,银行告诉她,需要让该男子的子女开证明,证明他们放弃该笔财产,同时要将该证明进行过公证处公证.我一听就火冒三丈,我的观点是:在死者去世后,继承人们的继承权是共同共有关系,任何一名继承人都应该有权利去处分资产并进行管理,如果出现继承财产之间的争议,那也是继承人之间的问题,和你银行有什么关系.退一万步说:"如果台湾子女不放弃继承权,那你银行还帮他们分财产不成?"该处的法律问题待考证,做个记录,哪怕菜的可怕:)

一个来咨询人身伤害兼交通事故兼工伤损害兼路政的.该女子的父亲在夜间11点多下班夜班途中骑电动自行车逆行,和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随后植物人,然后治疗后该父亲的智力只有2~3岁.
交警认定该父亲全责,理由是逆向行车,这过程中我详细的询问了她一些对方电动车的行驶信息,比如是否超速,是否改装,她提到的细节有交警并未认定速度,对她方有利的证人证明对方闯红灯,其未开照明灯,他方证人证明对方并未闯红灯.
然后根据该交警认定书,该父亲无法被认定为工伤,所以无法进行工伤保险赔付.
该公司在事发后处于人道给了家属5万元,该父亲治疗费用花费30万尚在观察期或还没治好,每天的后续费用是1000多元
紧接着,由于发生交通事故,医疗保险以存在第三人侵害的情况,说不能赔偿.等于发生的医疗费用都需要这个家庭负担.然后该女子问路政有没有问题,我说我回去帮她查一查,有没有结果都一个星期给她回覆.
回来后我先查阅了医疗保险,我发现并未被排除在外.明天再进一步检索,但愿能够帮助到他们.

还有一个刑事案件,一个人因为盗窃罪被拘留尚未逮捕的状态,他的老婆和儿子来咨询,说我老公在那里上班,捡到了东西,然后还给了当事人,上周四发生的事情,结果这周一派出所把他抓了起来.听起来类似于机场的女清洁工捡到顾客的行李箱的事情.